业务简介
国内信用证是指在国内经济贸易活动中,我行依照购销合同中的购货方或服务合同中的服务接受方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进行支付的付款承诺。
业务特色
★ 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使贸易合同的履行更有保证。
★ 结算方式灵活,支持分批发货,分批付款,允许发货数量、金额再规定幅度内增减。
★ 买卖双方可凭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到我行申请融资。
办理条件
经营正常、贸易关系稳定、现金流稳定的国内贸易经销商和采购方。
办理流程
★ 开证:开证申请人备齐资料申请,开证行审核通过后开证;
★ 修改:开证申请人备齐资料向原开证行提交信用证修改申请,加盖与原合同一致的相关授信印鉴。开证行审核无误后修改;
★ 通知:通知行应在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后作出处理;
★ 议付/委托收款:受益人填制申请、备齐资料单据提交议付行/委托收款行;
★ 付款: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核对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是否相符,并决定是否履行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