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现货交易是我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交易业务的一个交易品种,是指法人客户通过我行代理贵金属交易系统以市场价格买入金交所规定
的黄金现货品种,客户可以选择提货也可以选择在金交所卖出的一项交易业务。客户通过我行进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在买
入报价时必须有全额资金,在卖出报价时交易账户中必须有相应的实物。报价后,对应的资金或实物即被冻结。报价成交后,客户买入
的黄金实物可用于当日或以后交易日的卖出,也可以申请提货。
交易功能
厦门银行贵金属交易提供贵金属现货实盘、即期合约的买卖交易功能,提供贵金属延期合约买卖开仓及平仓交易功能,提供贵金属延期合约交收申报及中立仓交易功能,同时提供贵金属现货库存提货交易。
交易品种
Au99.95:一手为1000克,提货需为3公斤的整数倍;
Au99.99:一手为100克,提货需为1公斤的整数倍;
Au100g:一手为100克,提货为100克的小金条。
开户材料
★ 营业执照正本;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证一码”请对应提交变更后的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 《黄金交易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指定提货人有效身份证件;
★ 填写完整的《代理黄金交易签约表》、《代理黄金交易协议书》、《黄金交易风险说明书》;
★ 已开立的我行对公结算账户信息;
★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
如果法人客户为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质证明(获取资格满半年);
★ 近六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 近六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
★ 客户开票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 企业的购票本复印件(客户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