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福州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厦福债转-2025-0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由此派生或与此相关的其他权利或权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各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约定的所有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经理 0591-87668194
谢经理 0591-8859606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5年8月27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贷款银行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截至基准日本金余额 |
截至基准日利息 |
基准日前垫付费用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编号 |
| 1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福建绿色生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GSHT2021063730 |
9118135.16 |
2059361.65 |
10000.00 |
福建绿色生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杨永进、杨永平 |
GSHT2021063730抵GSHT2021063730保1 GSHT2021063730保2 GSHT2021063730补 GSHT2021063730补2 |
| 2 |
凯沃中(福建)发展有限公司 |
DGSX2024051085 |
2450000.00 |
38982.49 |
35503.00 |
陈国增 |
DGSX2024051085抵2 DGSX2024051085保1 |
|
| 3 |
福州锦佑金诚贸易有限公司 |
GSHT2021095358 |
4939000.00 |
344211.53 |
56344.00 |
何铭峰、何思齐、何友文、福州金泰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
GSHT2021095358抵 GSHT2021095358保 GSHT2021095358保补
|
|
| 4 |
福建省长乐市民生针织有限公司 |
GSHT2018082118 |
3530000.00 |
360479.94 |
47593.00 |
林天金、福建省长乐市民生针织有限公司、福建力业针织有限公司(曾用名:长乐力业针织有限公司)、陈捷、郑钦惠 |
GSHT2018082118抵1 GSHT2018082118抵2 GSHT2018082118保GSHT2018082118补GSHT2018082118补2 |
|
| 5 |
福建健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GSHT2021095298 |
1919010.89 |
56177.95 |
31347.00 |
马遵银、谢凤清 |
GSHT2021095298抵GSHT2021095298保 GSHT2021095298补GSHT2021095298补2 GSHT2021095298补3 |
|
| 6 |
福建快科城建增设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DGSX2022050973 |
3000000.00 |
95457.43 |
41172.00 |
福建快科城建增设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张凡、张郁新 |
DGSX2022050973质 DGSX2022050973抵 DGSX2022050973保 DGSX2022050973补 DGSX2022050973补2 |
|
| 7 |
福州金湖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王品枝 |
DGSX2024074769 |
3350000.00 |
149974.98 |
42666.00 |
王品枝、施淑玲 |
DGSX2024074769抵1 DGSX2024074769抵2 |
|
| 8 |
福建金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GSHT2021063411 |
18513561.25 |
3526526.02 |
10000.00 |
王品枝、施淑玲、王丹平 |
GSHT2021063411抵 GSHT2021063411保1 GSHT2021063411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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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46819707.30 |
54754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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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转让方于2025年2月27日已垫付的福建金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一审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134058.00元,该部分案件受理费仍归转让方所有,最终退费金额以法院退还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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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