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5)泉州债转01号),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已将其对债务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SHT2022030921)、对保证人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志江(保证合同编号:GSHT2022030921保1、GSHT2022030921保2)、对抵押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GSHT2022030921抵)享有的主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偿债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相关债权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书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