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不良资产转让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行辖内机构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一户不良资产项目(债务人: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现诚邀社会各界投资者参加该项目竞买,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不良资产项目本金余额人民币3098.507419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加倍利息等)约人民币711.50万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
二、转让方式
现场公开举牌竞价。
三、竞买资格要求
竞买人须为省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或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四、竞价规则
本次竞价设定底价(人民币3098.507419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与我行辖内机构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如有意愿,请于2019年10月13日下午5:00前向我行书面回复,并提供以下文件并签名并加盖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不良资产转让工作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
(三)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尽职调查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3日下午4:00
六、竞价时间
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
七、竞价地点
厦门银行总行(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6层)
八、竞价保证金
意向买受方应于2019年10月13日下午5:00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500万元整;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1315622410900000439;
开户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
若竞买人未被评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我行在确定受让方或转让标的公开竞价转让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竞买人在我行确定最终受让方之前撤回报价的,或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人未按要求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未按照《债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我行有权全额扣收保证金。
若竞买人被我行评定为转让标的受让方,保证金可相应充抵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九、本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行为。无论我行最终与何方签约、是否签约、本次不良资产转让是否成功,我行均不对由此给他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但若向我行递交了本公告第四条约定的要约文件,即受本条款免责声明的约束。
十、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2-6538971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6层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