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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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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业务收费分类与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保函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自2018年9月1日起,我行对保函业务收费分类与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告。调整的收费种类及对应收费标准请见下表: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效用功能

优惠措施

收费类型

适用客户

收费依据

开出保函手续费

非融资性保函(不含分离式投标保函)

期限在三年(含)以内,最低标准为0.02%/月;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最低标准为0.03%/月;最低500元/笔。

本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根据各分行所辖区域实际情况、风险缓释措施等适当调整。

市场调节价

对公客户

《厦门银行境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分离式投标保函

最低标准为0.1%/笔;最低300元/笔。

融资性保函

期限在三年(含)以内,最低标准为0.1%/月;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最低标准为0.12%/月;最低2000元/笔。

修改保函手续费

300元/笔;修改增额、延长期限等增大保证责任的,按对应保函种类收费标准另行收取开出保函手续费。

在本行办理保函修改业务。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