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业务收费分类与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适应保函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自2018年9月1日起,我行对保函业务收费分类与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告。调整的收费种类及对应收费标准请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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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效用功能 |
优惠措施 |
收费类型 |
适用客户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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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保函手续费 |
非融资性保函(不含分离式投标保函) |
期限在三年(含)以内,最低标准为0.02%/月;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最低标准为0.03%/月;最低500元/笔。 |
本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照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
根据各分行所辖区域实际情况、风险缓释措施等适当调整。 |
市场调节价 |
对公客户 |
《厦门银行境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
分离式投标保函 |
最低标准为0.1%/笔;最低3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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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保函 |
期限在三年(含)以内,最低标准为0.1%/月;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最低标准为0.12%/月;最低2000元/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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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保函手续费 |
300元/笔;修改增额、延长期限等增大保证责任的,按对应保函种类收费标准另行收取开出保函手续费。 |
在本行办理保函修改业务。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