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关于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关于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将乐县积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GSHT2018010020债转),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已将其对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乐县金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秀春、陈敬銮、陈一东、陈秀聪、陈天友、邱黎涵所享有的下述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权利等),依法转让给买受人将乐县积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等相关方本次债权转让事宜。
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信息如下:
借款人名称: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GSHT2018010020
借款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9日
保证人名称:李秀春、陈敬銮、陈一东、陈秀聪、陈天友、邱黎涵、将乐县金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编号:GSHT2018010020保、GSHT2018010020协
保证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9日
抵押人名称: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合同编号:GSHT2018010020抵
抵押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1月9日
请各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等相关方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向将乐县积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履行还款偿债义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