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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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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持有的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相关事宜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上,广泛征信意向受让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特此联合公告如下:(本公告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网站项目中心项目板块信息同时发布,查询地址:https://www.cquae.com/Project/Object/Obj_Show?id=967073

标的名称

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项目编号

202108000843

转让底价

810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24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1-09-01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铜梁县

资产类别

债权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情况

标的描述

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转让底价(万元)

810 万元

债权合同

-

债权合同到期时间

 

债务人

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金额

900 万元

累计欠息

517.445028 万元

本息合计

1417.445028 万元

担保情况

以借款人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铜梁县东城街道办事处龙兴大道168号的不动产(权证编号:209房地证2012字第30816号)进行抵押担保,同时由邹平、邹洋、黄赞进行保证担保

评估报告文号

宏岭评发【2020】013号

评估基准日

2020-06-23

标的踏勘联系人

任乔惠

联系电话

023-67998389

三、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行为批准机构

厦门银行总行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挂牌价只作为报价会启动的价格,不作为参考价。

2、目前上述贷款均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目前抵押资产为借款人所有的工业厂房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抵押给他行,债权人单独处置抵押资产不便于整体厂房使用;

3、借款人重庆麦卡威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已停产,担保人目前已无可供执行财产;

4、本次转让的债权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办妥报名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挂牌公告期满后,遵照转让方制度的要求,至少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且经过资格确认的竞买人的,方可进入竞拍程序,若未征集两个(含)以上的竞买人,将取消本次挂牌。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报价保证金。

6、本次债权项目的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和代理受让。

7、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重庆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交纳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及方式以报名时重庆联交所通知为准)。《受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B、《受让申请书》(加盖鲜章)。

C、签订《互联网报价实施方案》(加盖鲜章)。

8、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组成部分(若未被确认为受让方,保证金无息返还)。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9、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即重庆联交所公布交易结果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重庆联交所领取《交易结果通知书》,并在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权人及资产管理公司员工、原债务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信贷资产债权转让的本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信贷资产债权转让人员。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1.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

方兴

联系电话

023-63621526 1778311791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银行重庆分行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