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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资产转让联合公告(第二次挂牌)延牌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拟对下列资产公开转让,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特此联合公告如下(本公告与我中心网站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信息同时发布):

 

 

项目名称

福建龙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第二次挂牌)

债务人

福建龙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本金余额(万元)

债权总额(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3750

4722.248436

2625

 

一、 公告期限:

1、 首个公告期限为20210610-20210616

   延牌公告期限:2021年0617-2021年0621

2、 若在首个公告期限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将在首个公告期限基础上顺延1  个周期,每周期3工作日;  

3、 若在首个公告期限仅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公告期限将在首个公告期限基础上顺延3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有受让意向者请于公告期限内向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中心”)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海金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

首个公告期限报名截止日:202106161700分。

延牌公告期限:2021年0617-2021年0621

有效受让登记申请:意向受让方根据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根据海金中心要求提交受让申请材料。

公告期限如有顺延,报名截止日期详见海金中心网站不良资产板块的项目详细信息。

三、标的物情况说明及重大事项披露:

1债权情况:

20151225日,借款人福建龙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向我行申请授信3750万元,授信合同编号为GSHT2015120223号,授信期限自20151223日至20181223日,月利率3.625‰。担保人有遂宁帝豪投资有限公司遂宁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长堤,洪健雄。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编号GSHT2015120223抵,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GSHT2015120223保。截至20210430日,我行对本户债权总计47222484.36元,其中剩余核销本金37499999.8元,核销利息:5621729.6元,核销本金利息:3344062.48元,核销利息的利息:501318.48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70,000元,评估费180374元

目前该债权案件已由泉州中院指定泉州石狮法院受理执行中               

2、抵押物情况:

1、以遂宁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遂宁市安居城区东西干道西延线以南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遂安国用(2008)第00059号,土地面积26078.26平方米,评估价2296万元、我行核定价2296万元(58.70万元/亩);

2、以遂宁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凤凰半岛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遂安国用(2009)第01683号,土地面积60113.30平方米,评估价4284万元、我行核定价4284万元(47.51万元/亩);

3、以遂宁帝豪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凤凰半岛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证号:遂安国用(2009)第01686号,土地面积54492.50平方米,评估价3877万元、我行核定价3877万元(47.43万元/亩);

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遂安他项(2015)第0996号。借款当时的评估值为10457万元(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5日进行的评估报告),抵押物状态描述闲置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

1)该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续存性瑕疵的情形。

2)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政府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安居区政府门户网(www.scanju.gov.cn)对外公示遂宁市安居区分区规划,根据控规内容我行抵押物位置规划为公园绿地。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关于收购本标的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在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未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人民币)资金的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四、拟选择的转让方式:

若在公告期间征集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以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转让方拟选择竞价方式进行转让;选择竞价交易的,最终确定的竞价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五、交易期限及方式

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应于收到《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一次性□分期支付交易价款

竞价方式交易的,受让方应于收到《签约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 一次性□分期支付交易价款。竞价方式交易的,最终确定的交易期间及方式详见《竞价公告》。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20210610日起至20210621日时止。有意者请联系资产项目负责人。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资产情况,申请受让前请务必进行资产尽职调查(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交易款项支付方式及期限、资产转让相关协议等内容)。 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资产,视为对转让资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七、受让方资格

不存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不良资产处置规范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受让情形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受让。

凡参与转让方或海金中心组织的任何资产交易,具有违约情形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交易。

因不符合条件受让的,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全面了解债权资产情况,做好债权及抵/质押物等担保情况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物受让资格。因不具备受让资格而报名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罚)划保证金等。

九、保证金事项

是否设置交易保证金

  设置

□ 不设置

交易保证金设置金额

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

 

小写: 2600000元整

交纳期限

截至于202106211700

交纳方式

说明:意向受让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罚)划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擅自撤回意向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要求的情形的; ④意向受让方影响正常交易、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的; 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本公告的规定与挂牌签订债权资产交易;⑥ 未根据公告或协议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十、税费承担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公告的变更、撤销和中止

如挂牌资产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等事项,致使转让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次公告所述义务,需变更、撤回或中止本挂牌的转让方将于变更、撤回或中止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xfax.com/index.aspx)发布公告。公告重大变更、撤回或中止的,意向受让方可书面申请退出资产受让,保证金自退出申请受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十二、其他事项(选择适用)

 

声明: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仅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告,不对挂牌资产情况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亦不承担转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因公告事项、保证金事项或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关纠纷或风险的责任。

 

上述转让项目详细情况,欢迎意向受让人来人来电咨询或登录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xfax.com/index.aspx查询。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转让方联系人:潘经理联系电话:13665960547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474号厦门银行,邮编:362000

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995916158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邮编:350000

 

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