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关于修订《基金定投委托协议》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监管法规,我行修订了《基金定投委托协议》,现予以公告,相关协议文本(详见附件)将于2025年11月11日(含)起正式生效。本次修订不涉及业务规则调整,主要修订内容为:
原“厦门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修订为“厦门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责任”。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您的客户经理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58-8888(大陆地区),0080-186-3155(台湾地区)。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厦门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
基金定投委托协议.pdf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