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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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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交易流动性提供商信息披露

本披露文件适用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在中国境内外汇批发市场以流动性提供商(Liquidity Provider)身份,且以对手方身份与客户开展外汇交易时的一些重要信息。本机构作为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基础成员,在与客户和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全球外汇市场准则》和《中国外汇市场准则》所列原则开展外汇市场活动。本文旨在帮助客户和交易对手更好地了解本机构的外汇交易运作机制。

一、机构的角色和职责

本机构作为流动性提供商,在回复询价、提供意向性报价、执行订单或以其他方式在市场交易时,均以对手方身份,非而代理身份与客户和/或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在执行交易前,客户和/或交易对手应对自身交易情况进行独立评估。

二、预先对冲及管理

本机构可能会在同一时间收到来自不同客户和交易对手的多个交易请求,本机构保留如何满足这些请求的裁量权,包括时间安排、优先级、差异定价、订单汇总和执行完整度。基于做市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本机构可能在对手交易请求提交之前或事中对自身进行风险管理的做市交易行为,该行为可能会影响市场流动性和交易价格,并可能和个别客户的目标不一致,但任何时候该行为都不是以损害客户或交易对手的利益为目的,也并非扰乱市场为目的。

对于某个或多个预期客户订单,本机构出于维护客户利益目的,会根据内外部信息包括可用的价格水平、交易规模以及市场实际流动性情况,来开展预先对冲进行头寸管理,预先对冲行为可能会影响市场流动性和订单最终成交价格。

三、交易再确认(Last Look)

交易再确认是交易对手或客户在接受流动性提供商的报价之后,流动性提供商会在一定时间窗口内进行价格和有效性核查,并拥有接受或拒绝该交易请求的最终裁量权。本机构目前在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的交易再确认窗口时间为2500毫秒以内,本机构执行的价格核查为非对称式,即交易价格如果与市场现价偏离程度超出了本机构针对特定产品和客户预设的容忍范围外,且变动后的价格不利于本机构自身的情况下,将拒绝该笔交易请求。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 2017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设定竞价和ESP 交易模式有2.5 秒、询价交易2.5 秒的交易再确认时间,本机构采用交易中心的交易再确认参数设定时间,当本机构收到交易对手或客户的交易请求后,将在技术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开展并完成交易再确认,除此之外,本机构并设置任何额外的时间窗口对交易进行达成前的核验

四、客户订单执行

本机构接受客户和交易对手的订单时,表示本机构愿意用最大努力以对方要求的价格进行成交,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机构对于是否执行、何时执行、如何执行享有合理的酌情决定权。

本机构可能会收到相同报价请求和多个相同订单,出于风险管理的目的,本机构会按照加总或时间优先顺序执行订单并开展交易,秉承公平分配原则本机构拥有成交优先级、成交数量、成交价格的最终决定权,且订单成交时间将如实记录

本机构旨在向客户提供公允和合理的价格,任何由本机构提供的可成交报价或意向性报价,都是经过参考市场上可比产品、并考虑各种综合因素之后的决定,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当下市场情况、客户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执行费用、客户关系,交易的最终价格是一个包含所有费用和成本的总价格。本机构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包括第三方提供的价格在内的价源参与形成参考价格,人民币市场汇率参考价统一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本机构所提供的价格是根据不同客户和交易对手量身定制,对于不同市场环境、不同信用风险、不同交易模式、不同的合作关系程度,本机构采用不同的加价/公平定价标准以体现流动性提供商对于提供这项服务的价值。

五、敏感信息管理

对于外汇市场交易,本机构按照《中国外汇市场准则》“需要知晓”原则传递敏感信息,包括:仅向有正当理由获取敏感信息的内外部机构或个人披露敏感信息;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向任何有证据表明可能滥用敏感信息的内外部机构或个人披露敏感信息。此外,本机构严格限定和控制内部可以接触到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保护客户和交易对手的相关敏感信息不会被不当使用,例如对敏感信息设置了物理管控和系统管控,物理管控方面,制定了相关制度加强交易室信息安全管理,对于可出入交易室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系统管控方面,严格控制可登录人员权限。确保本机构与客户和交易对手对于市场行情的交流信息及交易信息不会被泄露。

    在不违反上述前提的原则下,本机构可能会使用相关信息来为对冲风险相关的业务决策提供信息;可能会与外汇销售人员和外汇交易人员共享有关客户活动的信息;可能会以汇总和不可追溯的方式使用或披露相关信息,以表明对市场的看法和/或用于面向客户的产品或服务。本机构可能会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与监管机构提供客户信息,以履行相关责任并遵守其必须遵守的一般和特定监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除上述情况外,本机构不会对无关第三方公开与客户的交易细节,除非得到客户的同意或依据有关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规定。

 

 附件:厦门银行-流动性提供商信息披露要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