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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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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我行积极响应号召,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具体降费项目及优惠内容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项目

优惠对象

优惠措施

优惠时间

执行时间

账户服务

账户管理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已执行

账户开户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已执行

票据业务

本票工本费、挂失费、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已执行

银行汇票工本费、挂失费、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已执行

支票工本费、支票挂失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境内对公转账汇款

柜台、电子银行渠道本行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免费

长期

已执行

企业网银、企业手机银行(厦行e企管)跨行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疫情期间免费,疫情后恢复八折

疫情期间

已执行

柜台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跨行转账手续费

对公客户

九折

三年

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电子银行服务

企业数字证书年服务费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客户、台商客户

原:160元/年/张

现:80元/年/张

三年

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企业USB-KEY工本费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客户、台商客户

原:50元/个

现:38元/个

(一次性费用)

三年

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企业网银渠道服务年费

对公客户

原:20元/年

现:10元/年

三年

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

 

电子银行服务、境内对公转账汇款(柜台单笔10万元(含)以内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减费项目优惠期限为三年,即自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