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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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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同城汇出免收手续费及邮电费优惠措施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从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国内外汇结算收费标准中同城汇出免收手续费及邮电费的优惠措施,恢复执行原收费标准。同城汇出汇款(包括海运费、保险费及同户名划转等)的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1‰,最低50元,最高250元;通过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邮电费为10元/笔;通过SWIFT系统的邮电费为90元/笔。国内外汇结算收费标准的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示。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