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2020年12月22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l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世群、洪主民、韩蔚廷、陈汉文、汤琼兰、檀庄龙、周永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10月22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申请的议案》,批准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预计关联自然人额度为授信0.5亿元,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截至2020年12月10日,前次预计关联交易期间实际发生金额为0.088亿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关联方 |
截止2020年三季度 关联交易情况 |
2021年预计额度 |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
1 |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2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3 |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4 |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同业授信额度13亿元(敞口3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
5 |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投资额度1亿元 |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
6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投资额度1亿元 |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
7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无授信余额 |
投资额度1亿元 |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
8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余额5亿元 (敞口5亿元) |
授信额度12.4亿元 (敞口8.5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债券投资、传统授信业务 |
9 |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余额4.51亿元(敞口4.51亿元) |
授信额度8亿元 (敞口5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10 |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额度余额7.22亿元(敞口2.76亿元) |
授信额度40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 (敞口30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同业交易、债券投资等业务 |
11 |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授信余额6.9亿元(敞口5.63亿元) |
授信额度15.23亿元(敞口8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
12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授信余额0.6亿元(敞口0.6亿元) |
授信额度2亿元 (敞口2亿元) |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业务 |
13 |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额度余额8.09亿元 (敞口8.09亿元) |
授信额度30亿元 (敞口20亿元) |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传统授信业务 |
14 |
关联自然人 |
授信余额1.49亿元 |
授信额度3亿元 |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4.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5.上述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交易额度项下仅限于承做由利率债质押的同业业务、深沪证券交易所债券逆回购、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利率债债券借贷业务、外汇交易中心即期外汇交易等非敞口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4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947.66亿元,净资产60.9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78亿元,净利润3.31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本行董事韩蔚廷担任该公司董事。
(二)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陈圣德,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7,044.36亿元,净资产506.85亿元,营业收入119.59亿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47.98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
(三)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19年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997.96亿元,净资产131.20亿元,净利润5.38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金控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关联方。
(四)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高永华,注册资本37.33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7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平顶山银行是经银监会批准的城商行。截至2019年末,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18.60亿元,净资产74.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1.97亿元,净利润1.50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担任该公司董事。
(五)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齐界,注册资本为45.27亿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经营范围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项目建设管理及咨询;自持商业项目建设;房屋出租;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物业管理;房屋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截至2019年末,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5752.1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773.0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86.56亿元,实现净利润250.9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独立董事陈汉文先生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18日,法定代表人吴泽林,注册资本3.02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钨矿采选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截至2019年末,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28亿元,净资产18.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5.09亿元,净利润0.37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9月末,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4.62%股份的主要股东,该公司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七)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83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陈宏良,注册资本24.58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1918。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液晶显示器(LCD)及液晶显示模块(LCM),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液晶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商之一。截至2019年末,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4.51亿元,净资产267.0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02.82亿元,净利润8.29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檀庄龙担任该公司监事。
(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15.00亿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2019年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8.08亿元,净资产141.1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1.10亿元,净利润5.63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周永伟先生为该集团董事长。截至2020年9月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8.90%股份。
(九)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陈铁铭,注册及实收资本11.80亿元。集团目前主营文化娱乐、金融证券、房地产开发三个领域,目前大洲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中仅厦门滨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厦门润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2019年末,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9.62亿元,净资产15.7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70亿元,净利润-0.30亿元。
2.关联关系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监事陈铁铭实际控制的企业,且截至2020年9月末,该公司持有本行4.21%股份。
(十)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法定代表人檀庄龙,注册资本201.0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2019年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08.95亿元,净资产277.6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0.78亿元,净利润9.42亿元。
2.关联关系
该集团董事长檀庄龙为本行董事。
(十一)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是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泉舜大厦8-9层。泉舜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包为一体。截至2019年末,泉舜集团总资产69.74亿元,净资产22.5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5.24亿元,净利润4.18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先生为该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十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谭侃,注册资本8.79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2019年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95亿元,净资产50.3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4.59亿元,净利润4.67亿元。
2.关联关系
截至2020年9月末,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4.62%股份的主要股东,该公司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十三)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潘青松,注册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474号5楼。截至2020年9月末,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亿元,其中本行持股66%、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2%、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7%、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截至2019年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7.13亿元,净资产8.1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净利润0.74亿元。
2.关联关系
截止2020年9月末,本行持有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66%股份。
(十四)关联自然人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4)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7)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1、2情形及其近亲属或第5项情形的自然人;
(8)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