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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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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不动产业务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厦门银行不动产业务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尊敬的客户:本授权书是授权厦门银行(包括上级机构下辖分支机构,下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我行”按以下用途:授信业务申请审核、授信款项发放审查、已发放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对您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授权维护您的权益,您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项条款,关注本授权书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加粗部分的文字表述。如您对本授权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厦门银行客服热线400-858-8888或向您的客户经理咨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和说明。一旦您同意签署本授权书,即意味着您已经完全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本授权书约束。

本人同意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或“我行”)授权如下:

一、个人信息收集与用途

本授权书业务办理及服务场景范围: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物风险信息提醒和登记费缴交。便于办理上述业务,您同意我行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如下方式收集与使用您的相关信息:

(一)授信款项的发放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和登记费缴交业务,您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收集您以下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动产坐落及单元号、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机构、最高额债权数额、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抵押物价值、抵押方式、债务履行起始结束时间、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二)授信业务申请审核、授信款项发放审查、已发放授信业务贷后管理业务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物风险信息提醒业务,您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收集您以下个人信息:姓名、登记机构、不动产权证号。

(三)授信款项的发放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您同意并授权我行收集和使用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影像信息、手机号码

二、个人信息对外提供

(一)您同意并授权我行通过“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向为您提供服务的福建省金服云征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您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不动产坐落及单元号、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号、登记机构、最高额债权数额、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抵押物价值、抵押方式、债务履行起始结束时间、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由其通过符合信息安全防护要求的电子方式传送至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以完成本次服务提供。福建省金服云征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service@fjjfypt.com。   

二)法定情形下的提供:请知悉厦门银行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的个人信息。

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

本授权书所涉敏感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不动产坐落及单元号信息、不动产权证号、最高额债权数额、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抵押物价值、债务履行起始结束时间、担保范围、是否存在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您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用于本授权书第一条、第二条信息收集及所列明的用途。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对您的权益影响重大,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将可能对您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厦门银行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敏感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四、个人信息保存

(一)您同意我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

(二)您同意我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期限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三)在超过保存期限后,您同意我行对您的个人信息作出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若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在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您同意我行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以外的其他处理。

五、授权事项说明

本授权书自授权人本授权书签名按指印确认生效。授权期限为本授权书生效之日至与本授权书相关的授信或担保业务结清之日止如授信业务审批未通过,本授权随之终止。

如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监管规范对客户个人信息资料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

)我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办理业务过程中超出本授权书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需重新取得您的授权,否则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行承担。

(三)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还可向行行使法律所赋予您的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及补充权、解释权、删除权等。

(四)有权随时无条件地撤回个人信息处理同意。如您撤回同意行将立即停止基于该同意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但不影响撤回前基于该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可以通过第(七)款所列方式联系我行撤回同意

本授权书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未尽事宜适用《厦门银行个人客户隐私保护政策(线上渠道版)》,您可以访问厦门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xmbankonline.com查阅。

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就本授权书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因本授权书引起的或与本授权书有关的争议,行将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授权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厦门银行联系方式

我行已经成立负责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并配有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您对本授权书有任何疑问、投诉、意见或建议,或需了解和行使个人信息的权利可通过以下途径联系我行

1.客服热线:

大陆地区客服热线:400-858-8888

台湾地区客服热线:0080-186-3155

2.投诉受理邮箱:4008588888@xmbankonline.com

3.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gbfzr@xmbankonline.com

4.信函渠道: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邮编:361012。

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进行处理,并在15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请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若您对我行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行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授权人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第条关于“个人信息对外提供”的条款;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第三条关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条款;

£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加粗字体内容,厦门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详细的解释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并同意,自愿做出上述授权和声明,本授权书一经勾选/签署即视为本人同意本授权书内容,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授权人(签字)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授权日期:                 

 

 

该授权书系授权人               本人在我面前填写,本人对客户填写该授权书的真实性负责。

                                          经办客户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