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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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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2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2022年5月11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l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吴世群、檀庄龙、洪主民、吴昕颢、周永伟、庄赛春、汤琼兰、戴亦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同意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1月7日,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

2021年度预计额度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截止2021年12月末关联交易情况

1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敞口9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为0.17亿元

2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敞口10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为0。

3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敞口10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为0。

4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13亿元(敞口3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1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为0。

5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额度1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额度1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额度1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业务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12.4亿元(敞口8.5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债券投资、传统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6.1亿元,其中债券投资额度5亿元、同业授信额度0.5亿元、传统授信敞口3.75亿元。

其中,债券投资余额2.2亿元;一般授信余额3.68亿元

9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5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2.95亿元(敞口余额2.95亿元)

10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40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敞口30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同业交易、债券投资等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7亿元(敞口28亿元,含同业额度及非融资性分离式保函额度)+他用担保额度人民币18亿元+同业交易额度15亿元(敞口为0)+相关服务费额度不超过0.15亿元/年。

其中,债券投资余额4.1亿元(敞口4.1亿元)、分离式保函余额1.70亿、他用担保敞口余额1.42亿元

11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15.23亿元(敞口8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总敞口人民币8亿元)+2.6亿元低风险额度(敞口0)+3亿元他用按揭额度。

其中,授信余额合计8.47亿元(敞口余额6.47亿元),包括一般授信余额6.47亿元(敞口余额6.47亿元),低风险授信余额2亿元(敞口0)。

1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2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0.99亿元。

其中授信余额0.99亿元

13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额度30亿元(敞口2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传统授信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20亿元),其中传统授信不超过3.5亿元、同业授信+同业交易额度20亿元。

其中,同业借款余额6.3亿元(敞口6.3亿元)、表外授信余额1.15亿元

14

关联自然人

授信额度3亿元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授信余额2.36亿元(敞口余额2.35亿元)

注:本行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以上关联方自有资金充足或授信额度上报时根据关联方实际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关联方

2021年

预计额度

2022年

预计额度

2022年

预计额度的业务品种

1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同业授信额度2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日盛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5亿元(敞口5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2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授信额度13亿元(敞口3亿元)

同业授信额度13亿元(敞口3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等业务

3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12.4亿元(敞口8.5亿元)

授信额度12.4亿(敞口8.5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债券投资、传统授信业务

4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5亿元)

授信额度8亿元(敞口额度5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5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40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敞口30亿元)

授信额度45亿元+他用担保额度20亿元(敞口35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他用担保额度、同业授信、同业交易、债券投资等业务

6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15.23亿元(敞口8亿元)

授信额度15.23亿元(敞口8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业务

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2亿元)

授信额度2亿元(敞口2亿元)

主要用于传统授信、债券投资业务

8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额度30亿元(敞口20亿元)

授信额度30亿元(敞口20亿元)

主要用于同业授信、同业交易、传统授信业务

9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授信额度10亿元(敞口10亿元)

主要用于债券投资、传统授信业务

10

关联自然人

授信额度3亿元

授信额度3亿元(敞口3亿元)

主要用于信用卡、贷款等业务

 

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

4.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5.上述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交易额度项下仅限于承做由利率债质押的同业业务、深沪证券交易所债券逆回购、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利率债债券借贷业务、外汇交易中心即期外汇交易等非敞口业务。

6.本行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年末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以上关联方上年末自有资金充足或上年度授信额度上报时根据关联方上年融资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5亿元,其中富邦金控持股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9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1327.55亿元,净资产77.2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5.98亿元,净利润3.80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陈圣德,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21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7058.09亿元,净资产514.72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14亿元,净利润33.86亿元。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21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943.3亿元,净资产120.83亿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04亿元,净利润1.65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日盛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日盛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郭倍廷,注册资本为192.48亿新台币,注册地址为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1段10号1楼,经营范围为:(1)收受支票存款,(2)收受活期存款,(3)收受定期存款,(4)发行金融债券,(5)办理短期、中期及长期放款,(6)办理票据贴现,(7)投资公债、短期票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公司股票,(8)办理国内外汇兑,(9)办理商业汇票之承兑,(10)签发国内外信用状,(11)保证发行公司债券,(12)办理国内外保证业务,(13)代理收付款项,(14)代销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及公司股票,(15)办理与前列各款业务有关之仓库、保管及代理服务业务,(16)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办理之其他有关业务。截至2021年9月末,日盛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646.6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3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8亿元,实现净利润1.46亿元。

(2)关联关系

日盛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高永华,注册资本37.33亿元,注册地址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7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平顶山银行是经银监会批准的城商行。截至2021年9月末,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76.10亿元,净资产101.32亿元,实现净利润2.4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地址位于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及项目的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实物贵金属销售(不含期货等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农业机械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五金产品、日用杂品、建材(不含石材及危险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不含石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棉花、麻类、农牧产品(不含禽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37.82%、周少雄持股31.09%、周少明持股31.09%。截至2021年9月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9.74亿元,净资产147.01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8.71亿元,净利润3.51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行董事周永伟先生为该集团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1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陈铁铭,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1。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8亿元,其中厦门港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3.14%、陈铁铭持股46.86%。截至2021年9月末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总资产14.78亿元,净资产12.8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03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2)关联关系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监事陈铁铭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截至2022331日,该公司持有本行3.79%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是厦门市财政局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法定代表人檀庄龙,注册资本216.11亿元,主营业务包括1、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于运营;2、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运营等。截至2021年12月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5.15亿元,净资产319.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2.29亿元,净利润13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檀庄龙先生为本行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6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地址为:经营范围为社会经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办公服务;贸易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果品批发;蔬菜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农药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农用薄膜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农业机械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泉舜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人民币,其中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8-9层。截至2021年9月,泉舜集团总资产75.67亿元,净资产30.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9.36亿元,净利润3.89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吴泉水先生为泉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截至2021年9月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5.64亿元,净资产55.7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6.42亿元,净利润1.72亿元。

(2)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青松,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474号5楼。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其中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75%、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3.25%、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4.0833%、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167%。截至2021年9月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05.49亿元,净资产16.1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净利润0.86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持有66%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厦门国有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截至2021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02.91亿元,净资产69.5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01亿元,净利润0.8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厦门海润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 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 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 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 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 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 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6.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可以认定以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关联方:

1)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本办法第六条第(一)至(三)项所列关联方的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银行保险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以及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5)对银行保险机构有影响,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的交易行为,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款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符合上述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