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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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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近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龙岩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岩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对龙岩分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罚款25万元,对赖彬、罗小瑜给予警告; 南平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南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对南平分行违规接受地方政府承诺函的行为予以30万元罚款,对王卫东给予警告; 宁德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对宁德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处以40万元罚款; 泉州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泉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对泉州分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处以罚款40万元;漳州分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漳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对漳州分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不审慎处30万元罚款,对黄志强、李轶群、蔡港忠给予警告。
       本行高度重视,即查即改,已及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与问责。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本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本行将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牢筑风险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