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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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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你知道多少?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你知道多少?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适合的产品”,避免在资本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过程中,投资者因不了解产品或不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而购买了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已逐步建立并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并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

 

销售机构需要履行什么适当性义务呢?

根据《九民纪要》规定,适当性义务是指卖方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推介、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等高风险等级金融产品,必须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金融消费者等义务。

 

如何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个人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前需进行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填写风评问卷,通过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和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要素的评估,了解自己的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以厦门银行为例,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等级分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分别是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及进取型。

 

如何划分产品风险等级?

以理财产品为例,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应当设置科学合理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的方式和方法,根据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同类产品过往业绩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级至五级。若销售机构与发行机 构产品评级结果不一致,代理销售机构应当采用对应较高风险等级的评级结果并予以披露。

 

为什么要动态管理投资者适当性?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投资者年龄增长、财务状况、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的变化,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投资者适当性需要进行动态管理。销售机构定期要求投资者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投资者使得投资者购买更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投资者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在参与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一定要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遵守“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销售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可采取虚假填报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