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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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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金圆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金圆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谢德仁、聂秀峰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