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银行“融鑫创信12个月定开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服务客户,我行近期将对厦门银行 “融鑫创信12个月定开1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分别简称“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整,拟于2021年10月20日生效,调整内容如下:
一、“产品说明书”调整内容:
巨额赎回比例调整,调整后为:
若在预约赎回期起始日08:30至开放期结束日20:00中的任意时点,产品管理人收到的净赎回申请份额 [赎回申请(含预约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含预约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累计超过预约赎回期开始前一日的产品总份额的40%时,认定为巨额赎回。
投资限制品种第二条条款调整,调整后为:
(2)本理财产品所投的信用债券主体评级或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债项评级需在AA级(含)以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