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五通码头开户台胞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
厦门银行五通码头开户台胞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
版本号:XMB-2024-11-18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让您更好体验台胞专属客户经理服务,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业务管理总部(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或“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行特拟定了《厦门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咨询服务个人客户信息处理授权书》(以下简称“本授权书”),并将依照本授权书约定处理(包含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项条款,关注本授权书中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加粗部分的文字表述。如您对本授权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到我行厦门地区对台特色支行或我行五通码头台胞金融服务点现场咨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和说明。一旦您同意本授权书,即意味着您已经完全知悉并理解本授权书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本授权书约束。
本人(即授权人)已仔细阅读本授权书的全部内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业务管理总部(即被授权人或厦门银行厦门业务管理总部)作以下的授权:
一、授权事项
1. 本次授权适用于您同意我行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为您分配对台服务特色支行,为您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包括:
1.1. 财富管理产品及对台特色服务宣传推介;
1.2. 客户适当性管理;
1.3. 资产配置方案介绍;
1.4. 持续性信息及人工服务。
2. 本次授权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内容及范围
2.1. 信息收集及使用
厦门银行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获取和记录与您交流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或办理业务过程中所需的个人信息,收集信息渠道为您通过我行推送的电子问卷调查表主动填写提供的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并由我行业务人员记录在厦门银行大零售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具体内容包括:
2.1.1. 为保证您能获得我行更加全面的业务咨询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收集如下个人信息:
②地址信息:您的常住地址或工作地址;
③服务偏好网点:您偏好办理业务的我行对台特色服务网点或距离您个人地址最近的我行对台特色服务网点;
2.1.2. 以上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为姓名、手机号码、地址信息,您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将上述敏感个人信息用于本授权书服务范围。我行深知上述敏感信息泄露可能会导致您的的人身、财产等受到危害,我行会采用更为严格的管理机制保护敏感信息的数据安全,您已知悉厦门银行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3. 信息保存方式
3.1. 厦门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您的个人信息在厦门银行大零售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记录保存,或按照厦门银行内部管理规定保存,以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保存期限或为实现本服务信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如果前述保存期限届满我行将采取技术手段从信息系统内去除个人信息,使其不可被检索、访问,或按照厦门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删除前述信息;当删除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时,我行将会对前述信息停止除储存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3.2. 若您后续对我行的服务体验不满意,在您尚未在我行开立借记账户时,您本人可以通过拨打我行客服电话,要求撤销本授权并删除我行保存的相关信息数据,我行将于3个月内删除您的相关数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您。若您已在我行网点柜台或互联网渠道开立借记账户,我行将按照借记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如因本人解除授权导致厦门银行无法提供相应服务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注销厦门银行借记卡账户的同时,将视同本人撤回了对本授权书的同意,厦门银行将不再收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本人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本人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二、其他事项
1. 本授权书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因本授权书引起的或与本授权书有关的争议,厦门银行将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授权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2. 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本人还可向厦门银行行使法律所赋予本人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复制权、更正及补充权、解释权、删除权等。
3. 如需详细了解厦门银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可访问厦门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xmbankonline.com,查阅《厦门银行个人客户隐私保护政策》。
4. 本授权书为电子版本,经您在厦门银行相关系统网络页面上勾选并输入本人手机短信验证码确认后生效。
(以上条款为本次授权内容)
特别说明:
一、个人信息保护
厦门银行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定及本授权书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对您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通过签署协议等方式要求相关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为便于您充分了解我行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情况,列示我行相关措施如下:
(1)厦门银行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以防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2)厦门银行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在最小范围内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3)厦门银行保证自动化决策(如有)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4)由于技术水平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攻击,有可能因我行可控范围外的因素出现问题,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厦门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通过邮件、电话、短信、推送、公告)及时告知您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厦门银行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等。同时,厦门银行还将按照监管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5)在涉及厦门银行合并、分立、解散、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您的个人信息转移,厦门银行将会要求个人信息接收方继续受本授权书的约束,否则厦门银行将要求个人信息接收方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二、投诉与咨询
如果您对本授权书内容有任何疑问、投诉、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以下服务渠道联系我行客服人员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大陆地区客服投诉热线: 400-858-8888
台湾地区客服投诉热线: 0080-186-3155
投诉受理邮箱: 4008588888@xmbankonline.com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gbfzr@xmbankonline.com
信函渠道: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 邮编 361012
受理您的问题后,我行会及时进行处理,并在15日内回复处理意见或结果,请您保持接收渠道畅通。
若您对我行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行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有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
客户声明:
(一)本人确认,本人同意接受本授权书时,本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本人的行为已由本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本人同意本授权书的行为以及本人开通本授权书对应的服务均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授权书及特别说明所有条款,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字体加黑、加粗部分。厦门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本授权书及特别说明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阅读并充分理解。
(三)因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咨询服务的需要,本人同意并授权厦门银行及其业务人员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可通过面访等形式收集本人相关个人信息并记录在厦门银行大零售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以用于本人后续服务。您与厦门银行的业务关系仍然存续期间,被授权人仍有权按照本授权书约定查询、报送本人的个人信息。厦门银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需重新取得本人授权,否则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厦门银行承担。
(四)本人承诺通过厦门银行快易搭系统网络电子页面确认方式(点击“同意”或“勾选”等,并输入本人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本授权书的签署,即表示本人已充分阅读、理解本授权书及特别说明内容,自愿接受本授权书及特别说明的全部条款,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自愿做出上述授权,本授权书一经勾选即视为本人同意本授权书内容,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本人声明并承诺:本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授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