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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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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信托·盈厦金益中证500指数增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我行将代销《华润信托·盈厦金益中证500指数增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华润信托·盈厦金益中证500指数增强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代码 T1A311
发行机构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混合类产品
产品期限与开放期规则 1、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期限为5年,到期终止日为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含当日)起满5年的当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或延期情形时,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延期。
2、封闭期:推介期内认购的信托单位自其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2个开放日(不含第2个开放日当日)为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封闭期。
3、开放日:本信托计划成立后的每季度末月的30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封闭期内的开放日委托人不得认购,不得赎回,封闭期后的开放日委托人(受益人)可部分或全部赎回其持有的超过信托单位封闭期的信托单位,不得认购/追加认购。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涨跌幅+7.0%/年(首年),固定增强部分以实际持有天数计算
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或者保证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代销机构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和担保,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者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 本信托计划及投资的非保本标的收益凭证均不承诺保本,也不承诺最低收益,具有投资风险。
风险等级 高风险
产品规模 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人数不超过200人,
若最终募集金额未达1000万元,产品将无法成立。
产品起点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追加金额1万元起。
募集对象 个人合格投资者
适合客户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适配高风险产品的客户。本产品适合我行风险等级为进取型的客户
销售渠道 手机银行渠道(必须双录)
发行时间 募集期预计为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8日;期初观察日预计为9月30日
 视产品募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者延期销售
产品费率 1、认购费/申购费:0;2、赎回费:0;3、保管费:0.01%/年;4、管理费0.79%/年
注:以上产品要素实际以产品合同为准
 

(认购渠道:厦门银行各网点) 

 合格投资者范围及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详见销售文本。 

本产品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厦门银行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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