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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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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信托·盈厦增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期

我行于2021年12月代销《华润信托·盈厦增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期》,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华润信托·盈厦增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期
产品代码 T17065
发行机构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产品类型 权益类产品
产品期限与开放期规则 封闭期为自产品成立日至雪球结构最后一个敲出观察日
第一个开放日为该期标的收益凭证的最后一个敲出观察日
第二个及之后的开放日为【每月18日】(如当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最高为16.7%/年(费前估算,未扣除相关费用,实际收益以管理人实际公告为准)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是预期收益或者保证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代销机构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和担保,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
风险等级 高风险
产品规模 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人数不超过200人
产品起点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金额1万元起。
募集对象 个人合格投资者
适合客户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适配高风险产品的客户。不得向风险承受能力适配中高风险(含)产品及以下的客户推介该产品。本产品适合我行风险等级为进取型的客户
销售渠道 柜面、电子渠道(所有渠道必须双录)
发行时间 募集期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日16:30,12月2日16:31-12月3日16:30为产品静默期,仅支持撤单,不允许购买
 视产品募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者延期销售
产品费率 1、认购费:0%;2、托管费:0.01%/年;3、管理费:1.8%/年;
4、赎回费:0%;5、其他费用:信托计划事务管理费等
 

(认购渠道:厦门银行各网点)

  合格投资者范围及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详见销售文本。

本产品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厦门银行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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