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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产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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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雪球丰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我行于2021年8月代销《银河雪球丰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信息如下:

 

(一)产品名称 银河雪球丰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产品代码 YHFL03
(三)发行机构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产品类型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五)产品期限与开放期规则 本集合计划期限自成立日起封闭运作,并在计划投资起始运作日起满24个月的对日(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首日开放参与、退出。首次开放后每满3个月的对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开放退出。
(六)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12.1%/年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是预期收益或者保证收益率,不构成管理人、代销机构对委托财产收益状况的任何承诺和担保,委托人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受损的风险。

(七)产品收益与收益分配 净值超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和产品费用的部分的40%为客户超额收益
(八)风险等级 高风险
(九)产品规模 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人数不超过200人
(十)产品起点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5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十一)募集对象 个人合格投资者
(十二)适合客户 本产品适合我行风险等级进取型(含)以上的客户
(十三)销售渠道 柜面渠道、电子渠道
(十四)发行时间 募集期为2021年8月24日-8月26日9:00-15:00
 视产品募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者延期销售
(十五)产品费率 1、认购费/参与费:0.5%;2、托管费:0.02%/年;
3、管理费:首个封闭期1.2%;首个封闭期后0.5% /年   4、退出费:0
 

(认购渠道:厦门银行各网点)

合格投资者范围及收费方式、收费标准详见销售文本。

本产品由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厦门银行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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