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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厦门银行获批投行主承销业务核心牌照

2019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予厦门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独立主承销业务资质,同意厦门银行在福建省范围内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厦门银行成为福建省内第一家获此投行业务资质的城商行,可以为客户独立提供或联席提供银行间市场的直融业务服务。

厦门银行于20148月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意向承销商资格,20165月获得B类主承销业务资格。根据交易商协会规定,银行机构在获得资质初期须与A类银行主承销商联合开展主承销业务。自获得主承销资质以来,厦门银行充分借助多年深耕银行间市场的固有优势,积极学习吸收优秀同业先进经验,依照监管要求及市场规则,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培育专业团队、推动市场营销。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与各部门、各经营机构的配合支持下,厦门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迅速取得突破。截至20191231日,厦门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注册通过额度约550亿元,发行金额超90亿元,承销金额达50余亿元,品种覆盖长短期、兼备公私募。经过不懈努力,厦门银行在短时间内积累具备了全流程独立服务能力,业务发展态势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工作质量高效过硬,在市场上获得广泛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就厦门银行独立主承销能力展开调研,并对主承销业务制度建设、风险防范、合规内控、专业能力、业务经验、市场推动、人才培育等进行了全方位调查评估,经协会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审议,并授予厦门银行债务融资工具B类独立主承销业务资质。

债券融资工具业务已成为打开与重点企业的合作窗口,更是拓展省内重点业务、更好服务省内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获得独立主承销资质将有助于厦门银行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的优势,进一步拓宽直融业务市场空间,深耕细作本地市场,深度挖掘市场需求,助力地方产业升级转型。

未来,厦门银行将把握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发展,打造精品投行品牌竞争力,继续朝着成为区域一流综合金融服务商的目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