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l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l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在执行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有关规定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2025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警告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小红女士,高级会计师,自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美国密歇根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沈小红女士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书旸先生,自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7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书旸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华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优秀人才。张华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就2025年度审计项目向德勤华永支付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相比2024年度减少人民币35万元。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公司自2017年起聘请安永华明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在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安永华明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将满8年。安永华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执行完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安永华明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有关规定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2025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参与评标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