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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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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要求,将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本行申请同业授信额度6亿元(敞口6亿元)。金圆集团于2024年6月19日于本行获批综合授信50亿元(集团敞口合控40亿元)+他用担保额度18亿元。金圆集团敞口合控不超过40亿元,且不得超过本行银行本部资本净额的15%。

本次交易标的:2024年9月20日,一级市场中标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24金圆投资MTN002),金额1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檀庄龙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99773.1317万元

经营范围:1、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2、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与本行关联关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持有本行19.18%股份。

关联法人名称: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国有参股

法定代表人:陈俊斌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1、发放个人消费贷款;2、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3、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4、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5、境内同业拆借;6、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7、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8、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9、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本行关联关系: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金圆集团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守商业原则,按本行业务审批与定价制度履行相应审批手续,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报告日,金圆集团在本行授信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敞口40亿元),敞口金额占本行上季度末(2024年第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26%。

五、董事会决议,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初审,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