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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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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回避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谢德仁、聂秀峰、陈欣

2022年5月11日